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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观点摘要

1.《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2016年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在稳健中快速发展

2016年我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各类业务和支付工具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势头,但增势略有分化。

从支付系统运行情况看,当前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等11个子系统。2016年,这些子系统所处理的业务量总体持稳定增长态势,仅有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出现业务衰退迹象。2016年,我国支付系统继续保持稳健高效运行,共处理支付业务592.87亿笔,金额5114.5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29%和16.7%。与同期GDP相比,2016年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金额是全国GDP总量的68.73倍。

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运营情况看,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83.53亿户,较上年末增长13.34%,呈稳步增长势头。其中,单位结算账户的占比较2015年稍有下降,从61.05%变为59.86%。从增长趋势来看,尽管自2011年以来,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增长率总体上都在不断下降,并且个人结算账户增长率的下降幅度在2013和2014年更为显著,但个人结算账户增长率仍高于单位结算账户的增长率,并且在2016年个人结算账户增长率还稍有反弹,这就导致了单位结算账户占比的总体下降趋势,换个角度来看,则是个人结算账户在支付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从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情况看,2016年,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增速较上年有所下降。2016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 1251.11亿笔,同比增长32.64%,增速较上年下降17.76%;共处理金额3687.24万亿元,同比增长6.91%,增速较上年下降82.85%。其中,票据的交易规模和比重都在继续下降,从2015年第四季度的6.29%跌至2016年第四季度的5.28%。银行卡支付的占比稍有上升,从2015年第四季度的19.64%变为2016年第四季度的20.44%。贷记转账等其他支付方式的比重则在2015年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原因迅速增长之后转向平稳,2016年第四季度为74.27%,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作为中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管理者和服务者,2016年,人民银行紧紧围绕强化支付监管、防范支付风险这一核心,继续深化支付体系建设,推行了一系列重要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绩:支付行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支付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监管有效性明显提高;支付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成效显著,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大大加固;支付服务创新不断发展,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得到平衡发展。

 

2.《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新兴移动支付领域竞争进一步加剧

近年来,互联网支付机构利用其互联网入口的访问流量优势,结合移动互联网和手机应用为消费者提供线下商户受理服务,支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同时,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和安全支付技术的进步,消费者通过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完成网上支付交易的频率不断提高,手机应用内支付蓬勃发展,基于银行卡账户的支付交易呈现无卡化发展趋势。

随着各类应用从互联网端向手机端迁移的加速以及线下消费O2O的逐步推广,2016年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各类主体都加快了移动支付市场布局。2017年,移动支付领域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以持卡人体验为核心增强银行卡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将是银行卡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将继续联合行业各方推动便捷支付体系建设,改善云闪付的商户受理环境,增加持卡人的云闪付使用频率。同时,主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将继续以小额高频支付领域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其支付场景,加强对线下商户的拓展和渗透,积极拓展行业应用。未来的移动支付领域将在支付入口和支付场景上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

 

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增速突出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末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38.5万亿元,是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的2倍;同比增长215.4%,增速是2015年的2倍多。随着用户使用习惯从PC端向移动端的转移,第三方支付的主平台也更多地转向了移动端。

通过对第三方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进行结构细分,可以发现个人应用在2016年异军突起,成为了消费者在使用移动支付时的主要选择。2016年各大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在这一领域推出了很多有力度的活动,如支付宝加大了口碑的促销力度,微信支付推广了无现金日活动,京东通过Apple Pay和白条的结合加大线下支付市场的推进力度。有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一线城市的线下主要消费领域,如餐饮、娱乐、购物等行业中,移动支付的比例已经超过了现金和银行卡,消费者使用移动支付的习惯已经逐渐养成。如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2016年餐饮消费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消费者到饭店消费的第三方平台现场支付的比重从9.9%跃升至35.6%。

 

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第三方支付产业图谱初步形成

在线上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推进与政府、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的合作,逐步实现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生活服务费用的在线缴纳,部分支付机构在部分地区还开通了自助提醒等功能,服务的便捷性和智能型进一步提升;部分地区实现了交通违章、就医挂号、学生校园相关费用交纳的线上化,全方位民生服务缴纳线上支付体系基本搭建。在线下支付领域,随着支付场景的不断丰富,无论是在商场、超市、便利店还是餐馆等线下实体消费领域,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已经成为习惯,且这一习惯已逐渐从一二线城市向低线城市蔓延,去现金、无钱包的消费时代已悄然来临。根据CNNIC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时使用手机结算的比例已达50.3%,即使在四、五线城市,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了43.5%和38%,农村地区的使用率也已达31.7%。对于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可以降低收单成本、解决现金管理问题、有效防范假钞,对于消费者而言,第三方支付带来了方便快捷的支付体验,由用户、商户、第三方支付机构、商业银行、银联和支付清算系统构成,手机厂商、软件支持商、硬件开发商、电信运营商为辅助支撑的第三方支付产业图谱已初步形成。

同时,支付方式更加便捷智能。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竞争更为充分,行业内资源整合不断推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将呈现出更为繁荣多样的局面,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将更为多元。同时,支付所依托的科学技术快速创新,为支付智能便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如人脸、指纹、静脉、虹膜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运用将使支付身份识别更加快捷;NFC、HCE等安全模块和加密技术的运用将使支付更加安全;物联网、虚拟现实(VR)等技术为我们创造了更多支付场景,而以智能手环、iWatch等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也开始可以进行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手机厂商、运营商推出特色手机产品和应用软件,将共同营造出更为智能便捷的支付环境。

 

5.《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信息使用需更重视

随着客户对第三方支付的依赖,越来越多的通过第三支付机构完成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和轨迹将会在支付机构系统中沉淀保存。长期积累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会掌握大量与消费者的性别、年龄、教育背景、兴趣爱好、消费习惯、娱乐方式、活动场所、购买力等有关的信息,也会掌握大量与商家经营范围、销售金额、客户群体等有关的信息。在如今大数据概念滥用的背景下,这些信息正在被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所用,或是进行内部研究、或是将相关信息专卖给其他机构,以求更有针对性的对数据进行分析后为消费者提供更有针对性、更适宜的商品和服务。然而,这些信息多数可能并未征得消费者或商户的同意,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这种分析、梳理或专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侵权,如何防范这些信息被非法利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有待监管机构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6.《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证券清算结算体系仍面临挑战

首先,债市互联互通有待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程度不够,仍存在跨市场交易与转托管不畅等问题。两个市场间的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仍采用纸质文件和手工处理模式,尚未实现直通式(STP)处理,无法实现跨市场转入转出实时到账。市场割裂会影响债券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增加运行成本,有碍于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其次,债券市场风险管理仍存隐患。2016年底,国海证券的“萝卜章”事件引发了债市恐慌,也暴露出债券代持模式存在的风险隐患。选择代持可以使金融机构得以规避监管,规避回购规模、资产负债比例、投资范围等限制,满足其短期融资、增加杠杆、避税等需求,乃至帮助机构在考核时点灵活调整,但由于缺乏履约担保机制,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此外,虽然二级市场早已实现DVP结算,但在一级市场上仍未实施,这意味着在发行、承分销过程中可能存在中介风险。

再者,场外市场登记结算呈碎片化状态。场外市场登记结算数据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开展监管工作。由于我国场外市场目前采用分散化的登记结算安排,同时缺乏账户联通机制和统一的交易报告库,导致相关登记结算数据的分散化、碎片化,难以有效地归集、整理,不利于监管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场外市场整体信息。

最后,对外开放仍存障碍。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境外投资者对于人民币债券认可度不断提升,但由于一些体制机制因素导致其在国内银行间市场活跃度较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境外机构持有比例尚不足2%。一个主要原因便在于境外商业机构在国内市场可以合法合规使用的衍生品较少,目前仅放开外汇衍生品市场。此外,针对境外非居民参与国内资本市场所涉及的利息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税收方面的规定仍有待明确。

 

7.《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多方着力继续完善证券清算结算体系。

2016年,我国的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为了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安全和高效,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继续完善证券清算结算体系。

第一,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运行效率,防范潜在风险。积极支持债券市场创新,深化债券市场登记结算基础设施互连互通。支持债券品种在不同市场的交叉挂牌及自主转托管机制,促进债券跨市场顺畅流转;推动托管结算机构信息共享、顺畅连接,加强互联互通,提高债券跨市场转托管效率。进一步完善回购交易相关规定,通过“开正门、堵旁门”的方式规范代持交易。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面实现DVP结算,更好保护相关市场主体权益。

第二,强化场外市场监管,增加市场透明度。在期现账户一码通的实践基础上,探索将场外市场账户纳入一码通账户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强化场内外市场的风险联动监控,提升市场透明度。借鉴美国等成熟市场的场外登记结算数据集中化做法,着手建设场外市场数据报告库(TR),由场内登记结算机构承担场外数据的集中存储工作。依托场外市场大数据开展监管工作,通过登记数据的集中管理、分析,提高对场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继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市场双向开放。明确境外投资者税收政策,拓宽境外投资者交易品种,特别是衍生品交易品种,提升其参与深度和灵活性。在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应鼓励清算、结算机构灵活探索多种方式,加强境内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沪伦通、债市通。

 

8.《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支付系统平均交易规模持续下降

2016年我国的支付清算业务笔数和金额都在继续增长,而在总体结构性特征方面也与往年类似。例如,在支付交易的平均规模上,支付系统业务的平均规模延续了自2012年以来的持续下降趋势,其数值为8.63万元/笔,仅为2007年16.50万元/笔的一半。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平均交易规模也从2015年的3.66万元/笔下降为2.94万元/笔。如果2015年非现金支付工具平均交易规模的反转(从2014年的2.89万元/笔上升为3.66万元/笔)是由于当年采用新的统计口径所导致的,那么我国非现金支付交易的平均规模总体上在不断下降,这也符合我们对于移动支付等新兴零售支付方式日益普及的观察。

 

9.《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新兴电子支付发展出现季节性分化

进入2015年之后,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就摆脱了单纯增长的态势,季节性显现出来。其中通常第一季度为交易金额最高峰,之后两个季度递减,到第四季度则再度反弹至仅此于第一季度的高位。电话支付的季节特征则有所不同,其峰值在第三季度,之后依次为第四、第一、第二季度。相形之下,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则仍处于迅猛上升的过程中,显现出方兴未艾的势头。

在平均业务规模上,电子支付方式则没有支付系统业务那样的递减趋势,而是交错变化。其中电话支付与移动支付的平均交易规模要大大低于网上支付,同时电话支付的平均交易规模在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6年第二季度期间显著高于其他时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其平均交易规模很低,在2016年只有600元/笔左右,并且虽有波动,总体仍呈下行态势,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的小额零售化趋势。

 

10.《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支付清算与货币经济指标关联性有所变化

2016年在基于支付清算交易规模估算的货币流通速度上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规模与M2的比值仍保持着2009年以来的递增趋势,从2015年31.48上升为32.99,但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规模与M2的比值则出现了逆转,从2015年的24.77下降为23.78,这是自2009年以来首次出现货币流通速度变慢的迹象。

类似地,创造GDP所需的平均支付交易规模也在变化趋势上出现分化。创造1元GDP对应的支付系统业务规模较2015年稍有上升,从64.77元变为68.74元,增长率为6.13%。但是创造1元GDP所需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则从2015年的50.97元下降为49.56元。由于从2015年开始的统计口径变化,与非现金支付工具相关的指标无法直接同历史数据进行比较,但上述比值的下降则是2009年以来的第一次。

 

11.《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支付系统的业务结构出现新变化

在支付系统业务的构成上,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继续占主导地位,其比重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不断上升,在2016年第三季度达到72.44%,是2007年以来的最高值,不过在第四季度有所下降,变为68.54%。在支付系统业务中规模居第2位的是行内支付系统,不过其比重在近两年呈下降态势,从2015年第一季度的35.01%下降至2016年第三季度的22.04%,是2007年以来的最低点,但在第四季度回升至25.62%。从绝对数量上看,2016年第四季度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行内支付系统占比的此消彼长,是由于当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规模较上一季度出现大幅下降,而其他各类支付系统业务则仍然保持着增长。

另外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业务规模自2008年以来总体呈下降态势,在2014年第三季度跌至最低点15.27万亿元,之后开始反弹,至2016年第四季度升至34.59万亿元,这也导致其在支付系统业务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从2007年第一季度的10.15%跌至2014年第三季度的1.69%,此后稍有回升,在2016年第四季度为2.60%。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的业务占比都很小,其中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业务比重在2009年第一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期间一度上升至1%左右,但此后不断下跌,在2016年第四季度为0.68%。相形之下,银行卡跨行支付业务占比虽然不高,却在不断攀升,从2007年第一季度的0.36%上升至2016年第四季度的1.37%。

 

12.《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支付体系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值得关注

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支付系统结算规模的提升显著增加了货币供给量。一是随着支付系统的发展,现金漏损率会进一步下降,从而带动货币乘数上升,近年货币乘数总体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近36个季度当中有22个季度货币乘数环比上升,其中2016年末货币乘数为5.02,较2007年末上升1.05。二是支付清算系统连接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资金清算速度大幅提高,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中更容易捕捉信息流,从而可以多货币政策做出较快反应,缩短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性,提高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三是支付系统的发展,减少了资金汇划在途时间,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清算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同时,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对超额准备金的需求。

 

1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跨境支付的增长潜力将进一步释放

在国内居民出境旅游热的同时,出国留学和出国就医的热潮逐渐兴起,海淘也在加速普及。这些都反映出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内居民对境外优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持续快速扩大。国泰君安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仅出境游、留学和跨境电商这三项的跨境交易规模就会近17万亿元,跨境支付服务各主体获得的收入达到200亿元。

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国内支付机构加快走向国际市场。传统银行卡清算机构仍将依托庞大的持卡人群和境外线下广泛的商户资源,继续拓展和深化线下受理环境、加快网上商户跨境支付的渗透并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的输出和共建。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资本运作或与境外当地主要支付机构合作在强化网上支付优势的同时,加快线下商户的受理,继续在行业支付领域深耕细作。

 

1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聚合支付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

2016年,聚合支付公司快速发展,资本市场对类似公司的兼并收购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一些聚合支付服务商盈利模式不清晰且违规二次清算等问题常有发生。201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对聚合支付业务进行清理整治,禁止聚合支付机构涉及商户入网审核、资金结算、交易处理、密钥管理等收单核心业务,明确聚合技术服务商的定位为收单外包机构。

随着支付市场的不断开放,商户受理的支付工具和资金结算方式日趋多样和复杂,商户希望支付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持卡人希望支付服务提供商借助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来持续改进支付体验。为了持续改善支付效率和体验,201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 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鼓励收单机构集成银行卡支付和基于近场通信、远程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互联网、移动支付方式,对多个支付渠道统一实施系统对接和技术整合,为特约商户提供一点式接入和一站式资金结算、对账服务。

在这种监管和市场需求环境下,掌握了多种支付接入通道、商户交易流水数据和集成支付技术的收单机构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商户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专业受理服务和增值服务。

 

15.《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全球非现金支付规模持续增长

2015年以来,全球非现金支付规模依然呈现上升趋势。在区域分布方面,与最近几年的情况类似,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仍是全球非现金交易总量最大,但其增速已经有所下降,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非现金交易增速最快,其中,以东亚地区尤为显著。预计亚洲部分国家如中国大陆、印度的非现金支付总量将继续超越个别发达国家,成为全球非现金交易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

在经历了近五年的发展之后,全球现金交易的份额显著下降,但总体而言,各国流通中的现金总量没有大幅下降,而是保持平稳。这一情况与个别媒体渲染的非现金社会、无现金社会的快速到来有所差异。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固然能大大提高支付效率,增加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但无法轻易撼动个别地区消费者的文化、习惯等,也因此,在经历了过去几年的快速增长之后,非现金交易或在未来两年的增速或许会放缓,大体保持平稳。

目前,在所有的支付创新手段应用中,基本覆盖的是小额支付的个体消费者群体,而非企业群体。企业的大额资金支付还没有立即进入即时支付的快速通道,金融基础设施和风险管理手段的滞后是主要原因。因此,在未来,围绕企业支付行为的支付手段创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管理建设将是全球支付清算领域的新亮点。

 

16.《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与企业相关的支付清算服务亟待创新

移动支付等非现金即时支付给予了消费者极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大大缩短了消费者和商业银行、商家支付的时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但目前的服务群体基本限于普通消费者的小额支付。企业之间基于移动网络的大额即时支付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监管制度亟待提高。随着结算、清算体系信用风险管理等后台配套设施的完善,大额交易的“即时支付”将逐步成为可能,大额即时支付背后的结算、清算技术和制度支持,也会是未来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的一个重要方向。据Capgemini的一份调查显示,在全球,商业银行的主要客——各大公司,越来越希望商业银行能够对会计管理、数据分析、合规性跟踪、欺诈防范等传统服务提供数字化交易支持。

但是,金融机构和商家前期投入的非即时支付基础设施如ATM、POS等有固定成本约束,大额即时支付需要新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可能在短期完全替代已有设施。另外,金融监管当局也需要对大额即时支付投入必要的研究和制度建设。没有监管的跟进,大额即时支付就存在较高的潜在进入风险,而一般企业是不愿意冒险尝试没有高附加值的支付创新渠道的。这些因素约束了移动支付等新型即时支付工具在企业之间的应用速度。

 

17.《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BIS关于支付清算体系的监管出现新进展

2016年,巴塞尔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在监管方面的进展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6年6月,巴塞尔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就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含24项原则和5方面责任),发布对成员国第一阶段的三层次监测报告,作为该原则生效以来的第三次更新监测报告。其中,中国在所有原则和责任指标方面均达到最高级别“4”,即监管当局已经完全贯彻落实。

二是2016年6月,巴塞尔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指引(Guidance on Cyber Resiliece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该指引给出了金融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框架中涉及的五类风险的管理和三个首要问题。五类风险管理包括:治理、身份认证、保护、监测、反应和恢复。首要的三个问题包括测试、情景感知、学习和完善。

三是2016年8月,巴塞尔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了《中央对手方的稳健性和恢复:PFMI进一步指引(咨询报告)》(Resilience and Recovery of Central Counterparties: Further Guidance on the PFMI)。为了提高中央对手方的稳健性,该报告建议从五个方面提升中央对手方金融风险管理框架:治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测试,风险补偿范围,保证金、以及中央对手方对损失的分担额度。

 

18.《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跨境证券交易结算的互联互通有两大方向

课题组认为,可将与中国内地市场进行跨境互联互通的市场分成两大类,一是类似于香港这种同一时区、语言文化背景相通,对方市场有大量内地投资者比较熟悉的发行人的“大中华区”证券市场;二是时区不同、语言文化存在较大不同的“大中华区”以外的证券市场。这两大类不同市场适合采取不同的互联互通模式。

第一,与“大中华区”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时,可以考虑复制沪港通模式。“大中华区”的国家和地区语言相通、文化相近,双方的投资者也比较了解或容易了解对方市场的发行人,较适合复制沪港通模式。在此模式下,两地的法律制度需进行适应性调整,监管部门间需紧密合作,交易结算机构需密切配合。“大中华区”证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也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已初步形成的“共同市场”,增强“大中华区”资本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与“大中华区”以外的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时,可考虑采取“交易所间接连接+CSD连接”、“交叉挂牌+CSD连接”或“CSD担任存托机构的DR模式”。受文化、语言、发行人熟悉程度等方面的影响,对于境内投资者投资“大中华区”以外的证券市场(“走出去”),可考虑在投资者具有较大跨境投资需求的前提下,采用采取“交易所间接连接+CSD连接”方式,而对“大中华区”以外的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市场(“请进来”),则考虑在投资者具有较大跨境投资需求的前提下,采取“交叉挂牌+CSD连接”或“DR模式”。

 

19.《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7)》指出——可以探索构建国家快速支付体系

2016年CPMI报告提出快速支付系统这一概念,并做出简要分析。课题组在CPMI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运用支付系统的“风险-成本前沿”理论,考察并分析全球非银行对于银行的支付体系分野及其影响,指出这种体系分野带来支付体系的碎片化、支付市场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由此提出以支付清算的普适性、安全性与高效性为公共政策目标,通过构建国家快速支付体系引导并实现银行与非银行支付体系发展趋同,以解决这种体系分野所带来的行业积弊,并给出中央银行在构建国家快速支付体系中的重要角色与系统治理作用。

中央银行可以市场与产业协作的方式实现三个政策目标:一是提升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特别是银行部门的快速支付服务。二是鼓励、引导终端用户使用创新的支付技术与产品并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三是协调银行支付与非银行支付体系的各方利益,解决支付服务市场分割与体系分野,推动市场重回体系化与完整性,实现国家支付清算体系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