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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 观点摘要

1.《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2018年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稳健中快速发展

    —— 2018年我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体系稳健运行,非现金支付平稳增长,移动支付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社会资金清算更加高效,支付服务普惠性继续提升,支付金融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支付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成效显著,市场开放进一步扩大。当前,支付行业处于大变革时期,行业发展如何平衡便捷性和安全性的关系、如何实现支付科技创新规范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等方面还需要持续探索,对支付行业管理也提出更高要求。

就支付工具看,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 2203.12亿笔,金额3768.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4%和0.23%。具体特点包括:票据业务总量下降、结构分化;银行卡发卡量保持稳步增长;贷记转账等其他结算业务量有所下降;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业务延续快速增长势头。总体看,电子支付是近年非现金支付发展的最大亮点。在这一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虽然仍占据市场份额绝大部分,且积极培育移动支付作为其业务新的增长点,但非银行支付机构上升势头明显,业务笔数遥遥领先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金额也已接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近10%,成为改变行业格局的最大力量。

就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看,2018年保持增长,但增速略有下降。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01.30亿户,同比增长9.83%,增速下降0.60个百分点。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118.87万户,同比增长11.59%,增速上升0.58个百分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00.68亿户,同比增长9.82%,增速下降0.61个百分点。

 

2.《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规范支付清算市场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新兴支付工具建设。加强安全性建设。推广和普及新兴支付工具的便捷性与安全性,杜绝安全漏洞,加强支付账户安全风险提示。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用户隐私信息保护。采用更安全的加密技术,保护用户隐私,并加大对违法分子的处罚力度,降低犯罪率。加强用户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等监管制度,规范用户注册流程,有效保证支付账户的真实性。

二是推进非现金结算工具的发展。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增加经济落后地区的群体使用新兴支付工具的意愿,加大支付科技知识普及,培育支付机构结合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使用习惯,开发出简单易用的支付工具;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依托,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支付手段,发展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鼓励农村的商店、超市等日常服务点在使用现金收付款的同时也使用非现金工具进行收付款。

三是强化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支付体系涉及多个金融市场和多类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监管应在中国人民银行统筹下,健全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空白、监管套利,有效防范支付清算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正确评估支付清算市场的整体风险,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四是加强支付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尽快推动支付清算领域的上位法建设,弥补立法空白,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深化支付监管“放管服”改革的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思维,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第三方支付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8年,随着监管趋严,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野蛮生长阶段结束,行业正向合规化的方向有序发展。据初步统计,2018年共发布十余份监管文件,开出百余张罚单,累计罚额是上一年罚额的近7倍。无论是在监管文件的发布数量,还是对支付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都表明第三方支付牌照资源在行业整顿过程中配置逐步优化,合规化、严监管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从交易规模变化来看,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逐渐下滑。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支付领域主要支撑行业之一。受监管收紧等因素影响,互联网理财、消费金融等行业规模明显收缩,导致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规模下滑;但头部电商厂商通过销售激励以及补贴活动等手段带动交易规模增长,同时叠加航旅、出行、教育等行业的持续发力,电商主要平台GMV出现明显回暖,阿里、京东等电商巨头的财报均披露了良好的收入和利润增幅,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的收缩态势,下滑幅度逐渐收窄。此外,游戏、教育、物流等行业表现超出预期,渠道下沉带来的新增用户规模表现良好,也进一步带动了互联网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的回升。

 

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第三方支付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从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趋势来看。首先,是线下商业场景日益丰富,NFC助力移动支付规模持续增长。随着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线上支付场景的应用模式已较为完善。目前,电商流量触达天花板、网络购物规模增长率持续下滑,线下移动支付有着更加丰富的场景和更平稳的增长速度,逐渐发力并实现广泛渗透,正在逐渐成为移动支付新的增长点。近年来,用户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消费场景逐渐丰富,如交通卡充值、高速缴费、医疗缴费、线下机票支付等;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从大型商超向中小型商户渗透,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单服务的商户比例逐渐提高。在线下支付方式中,随着用户端与商户端的硬件条件逐渐成熟,以及银联统一产业链后联合各品牌对移动NFC支付的大力推动,该市场规模正进入加速增长阶段,移动NFC支付的市场占比有望得到大幅提升。

其次,旅游、留学、电商带动跨境消费,第三方跨境支付成红海。随着中国富裕人口的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国际化教育、境外旅游需求增加,跨境电商购物规模不断扩大。跨境电商、出境旅游、国际留学的巨大增长空间隐藏着可观的盈利机会,驱动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布局跨境支付。截止2018年末,超过23家支付机构获得了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许可,包括财付通、支付宝、拉卡拉、块钱、银联电子支付、北京银联商务、网银在线等。在市场快速增长、参与者不断增多的背景下,跨境支付开始从蓝海市场向红海市场演变。预计2019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继续打造跨境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跨境支付业务为核心提供一系列的跨境支付增值服务,努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我国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全面推进过程中仍面临挑战

——我国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在2018年总体上保持了运行平稳、业务规模发展迅速的局面;同时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建设也在全面推进,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证券清算结算体系的效率和安全均有改善,国际化进程继续推进。与此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第一,债市互联互通仍待加强。债券市场分割特别是债券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的碎片化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债券市场安全与效率,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可参与互联互通机制的债券品种受限。且当前互联互通机制基础尚不完善,业务种类单一,转托管交易环节多、流程长,效率有待提高。

第二,风险管理仍存改进空间。国债利率报价虽然反映全部市场,但其报价机制的缺点是波动性大,且易受干预,最重要的是容易受极值影响,因此以回购利率作为基准利率意义重大,然而这又存在担保品的质量不统一的问题,即国债和企业债的担保品质量是不同的。从回购本身的机制来看,质押式回购交易方通常要求充足抵押、逐日盯市,因此风险敞口管理相对有保障,但是买断式回购没有逐日盯市机制,反而容易出现不足额的现象,加之传统代持等问题,风险问题不容忽视。此外,从对违约债券担保品的处置来看,目前违约处置效率相对较低。

第三,债市对外开放存在隐患。债券市场的对冲工具依然有待完善,目前许多对冲工具只能在离岸市场向外国投资者提供,缺乏利率对冲、汇率对冲以及信用对冲的衍生工具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内市场对外国合格投资者的吸引力。此外,在加速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对内开放尚不充分,中资机构缺乏国际竞争力。实际上,对外开放应首先对内开放,这与保障境外机构合法正当的投资权益并不冲突。

 

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着力继续完善我国证券清算结算体系

第一,积极支持债券市场深化改革,加强债券市场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债券市场整体运行的安全与效率。根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的指示精神,应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继续支持建立债券品种在不同市场的交叉挂牌及自主转托管机制,丰富可参与互联互通机制的债券品种;推动托管结算机构信息共享、顺畅连接,提高转托管效率,高效支持跨市场流通,加强债券跨市场互联互通,在“防风险、守底线”的基础上支持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推进债市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与违约处置。应试推出回购基础利率指标、货币市场流动性差异指标、债市稳定性指标、反映货币条件的金融状况指数等;夯实金融资产登记,深化市场监测分析框架,强化监管支持基础;提升专业特色智库功能,及时提供数据分析和政策咨询建议。细化法律保障和执行机制,如设立破产法庭、和中央巡回法庭,可以高效、快速地解决担保品的法律纠纷,及时处置并进一步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跨领域担保品应用、跨系统债券借贷、跨市场债券ETF等创新业务落地。

第三,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保障境内外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完善债券市场的对冲工具,包括利率对冲、汇率对冲以及信用对冲等衍生工具,以真正吸引外国合格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顺应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产跨境使用的趋势,拓展中债价格指标体系。此外,在中国债券市场开放化进程,应使中资机构(包括债券承销、会计师事务所、律所、托管银行等)享受主场市场开放的红利,使中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出发点立足于真正保障境内外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5.《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业务规模增速出现分化

——通过对支付体系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由于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业务规模的增速出现了分化,基于两者计算的货币流通速度也呈现不同的趋势。在2018年,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对M2的比值继续下滑,从2017年的22.42降至20.63,而支付系统业务规模对M2的比值则有所上升,从2017年的32.29变为33.63。2018年年末我国M2存量为182.67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8.93%,这一增速虽然超过2017年的8.19%,但明显低于2016年以前超出10%的增速。一般而言,非现金支付工具和实体经济运行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从这一点上看,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对M2比值的持续下降需要我们加以重视。

此外,创造GDP所需的平均支付金额也呈现出类似的分化趋势。创造1元GDP所需的非现金支付金额延续了2017年的下降趋势,从45.46元变为41.86元。创造1元GDP对应的支付系统业务规模则从2017年的65.46元回升至68.23元,接近2016年的水平。

 

5.《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支付系统相关指标对实体经济运行起到一定的指示作用

——自2011年以来,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与GDP的比值从第1季度到第4季度呈递减态势,2015年以来虽然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规模由于统计口径变化而大幅增长,但上述比值的季节性则并未弱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更为显著。支付系统业务规模与GDP的比值从2016年开始维持了相同的季节特征,即第一季度最高,第二季度下降,第三季度有所回升,第四季度最低。支付交易规模与GDP比值的季节性在2018年保持了与前两年相同的模式,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支付乃至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没有受到年内政策与其他外部因素的强烈冲击,因此支付系统的相关指标仍然能够对于实体经济运行起到一定的指示作用。

 

6.《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占据支付系统主导地位

——在支付系统业务的金额构成上,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仍然居主导地位,自2007年以来其比重上升至2012年的70%,然后基本稳定在这一水平上,只是2015年有个显著的回调。在支付系统业务的金额比重中居第二位的是行内支付系统,其比重在2007年为33%,然后逐渐下降,2018年为22%。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的业务占比也有明显的下降,从2007年的8%变为2018年的不足2%。

 

7.《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支付指标与宏观经济运行具有稳定性关系

——我们研究发现,支付指标两大板块(非现金支付工具与支付系统业务)的总体走势在2011年之间保持着较强的同步性,但之后则出现了明显的错位,直至进入2016年其同步性才有所恢复,但在2017年第四季度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分歧,并且这种差异一直延续到2018年。

与上述支付指标内部同步性问题相应的,是支付指标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在前期研究中,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原来与宏观经济运行指标有着良好的相关关系的支付指标失去了显著性,这一现象在2015年之后尤为明显。导致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包括: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和其他外部冲击导致支付系统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虚假相关性;金融与实体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例如“去杠杆”与供给侧结构改革);支付体系的结构变化(如新型互联网支付方式的兴起)或者指标统计口径的变化。基于延长到2018年的支付数据和最近调整后的GDP增长率,在采用宏观变量滞后项和年度虚拟变量对上述假设进行测试之后,我们发现不同的宏观经济指标与支付指标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的结构动态,其中的一些协整关系在新的数据下显示出很强的显著性与稳定性。

以名义GDP季度增长率为例,它与滞后1期的银行卡跨行支付金额增长率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并且其相关性不会被因变量滞后项所破坏。尽管这种协整关系的显著性在2012年后不如之前,但是加入年度虚拟变量无助于提高回归的显著性。

 

8.《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我国资金流动规模各省市差别较大

—— 根据最新可得数据,2017年,我国资金流动总量最高的5个省市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与2016年完全相同。资金流动总量最低的5个省市依次为西藏、青海、宁夏、海南、新疆,与2016年相比,也只是海南替换了广西。在资金流动规模的变化方面,各省市也存在很大差别,其中相对于2016年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广西,超过120%,之后是福建和西藏,增幅均在20%以上,安徽也增长了近20%,最低的5各省是海南、陕西、新疆、北京和青海,增幅均为负值,而其中海南的资金流量更下降了50%。

与区域资金流动规模的地区排名相应,2017年北京、上海、深圳三者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3%、19%和6%。与2016年相比,北京的比重下降了两个百分点,而上海的比重则增加了两个百分点,保持了自2014年以来的增长趋势,其他省市的资金流动占比较2016年上升了一个百分点,为42%。

对应于总体资金流动规模的变化,在2017年各地区内部大额实时资金流动规模的比重方面,北京由2016年的41%下降为37%,上海由14%上升为15%,深圳则保持4%的份额不变,由此其他省市所占比重由2016年的41%上升为44%。总体上看,上海近年来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

 

9.《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2018年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推进支付场景建设

——2018年,我国银行卡产业各方深化合作,持续推进移动支付场景建设,围绕民生所需的刚需高频场景,中国银联打造移动支付“十大便民场景”,推动支付回归便民本源。2019年,银行卡市场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支付场景建设将下沉至三四线城市和县域农村市场,金融科技和开放银行模式的快速发展将助力银行卡产业实现创新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履行更多普惠金融发展职责。

 

10.《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合理利用创新推动支付市场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球支付市场快速发展,非现金支付继续增长,各类非现金支付创新工具在各国深度推进,现金支付不断萎缩,商家拒收现金问题受到关注。在监管方面,主要国家和地区针对即时支付或快速支付服务、金融科技公司牌照、开放式银行业务以及数字货币等方面,推出了新的监管措施。总体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高度重视利用创新提高本国支付清算体系运行效率、维护支付清算安全,对待金融科技也基本持鼓励态度,但对待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不一,呈现高度分化状态;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则高度重视,谨慎推行。

 

11.《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探索构建国家快速支付体系的因素

——从构建国家快速支付体系的视角看,与任何新兴市场一样,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作用可能需要改变。谨慎、包容、透明和反应迅速的政策过程可能有助于确定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中的作用。             

经济和技术因素将在塑造快速支付市场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当然,现在说市场将如何长期发展还为时过早,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市场结构,每种结构都有一套独特的特征,这些特征会影响安全、效率和泛在性目标的达成。考虑到技术的快速发展,实现这些目标的考量和行动应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行业在互操作性、规则、标准和治理方面所采取的方向,以及公共权力部门所扮演的角色,都将影响行业的未来道路。由于支付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路径依赖特征,在这个关键时期,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所提供的前瞻性观点尤为重要。

 

12.《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网联平台有助于支付清算市场有序发展

——建设网联平台,实施“断直连”,有利于支付行业健康发展。首先,支付机构和银行只需一点接入网联即可实现业务互通,显著降低互联成本,特别是减轻中小机构的成本负担。其次,通过网联渠道处理业务的效率较原先有明显提升,经测算,单笔交易处理耗时平均比直连模式减少100毫秒以上。第三,通过网联集中清算,执行统一的业务制度、技术规范和定价标准,拆除渠道壁垒,为支付机构特别是中小机构创造了平等竞争机会,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多方共赢的市场环境。第四,推动金融普惠,与直连模式相比,网联平台目前可与支付机构直接开展业务的银行由206家增至400多家,新增200多家银行机构主要为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有力推动支付市场均衡发展。

 

13.《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我国支付定价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一,支付服务定价将向正常商业逻辑的回归。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未来支付服务的定价开始回归“支付是要挣钱的”原则,如果长期不挣钱或者预期不挣钱,那么行业聚集资源的能力机会削弱,行业提供服务的品质就会下降,并形成恶性循环和“破窗效应”。从支付行业发展看,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形成将得到强化,通过合理化定价,使支付行业获得与其服务和专业能力向对应的利润,将加大对行业技术、安全、合规等方面的投入,增强行业发展后劲。因此,总体看,支付服务价格水平的重心低位上移,一些价格的优惠措施会减少,也是对客户价格预期的微调。

第二,支付服务价格行为更加规范。主要支付主体之间大打“价格战”的可能性在减少。交叉补贴、零费率的现象逐步式微。价格逐渐不再是竞争的焦点,价格不仅回归成本,也要回归服务,要通过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分层来实现业务拓展,使客户真正觉得“服务值这个价”。同时,在价格的透明度方面会进一步提高,隐形收费或者不合理收费的现象会减少。

第三,线上线下价格有望理顺。线上线下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水平都不一致。但是线上线下支付业务逐步趋于融合,使得支付价格的“双轨制”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网联公司作为线上支付重要的清算组织的成立并发挥作用,线上支付的定价机制的建设也迎来了新的契机。通过发挥各类清算组织的作用,引导渠道侧与发卡行公平定价,有效均衡业务参与各方利益和市场供求,形成线上线下价格的协调。

第四,定价机制上的一二级定价机制。从业务发展看,是从线下到线上,从定价改革看,从线上到线下,因为线上价格市场化但是定价结构还不够合理。要在定价机制上要强基准定价,坚持成本导向的定价原则。通过理清清算组织或者银行的定价作为整个行业的基准价格和固定成本,形成一级市场的定价。就像基准利率一样,发挥一个价格基准的作用,市场机构在此基础上一定区间内进行自主定价。我们认为,在回归“支付+清算”格局后,形成基于清算的一级市场的基准定价有利于梳理各类复杂的价格关系,形成更加清晰的定价机制。

 

14.《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9)》指出——生物识别技术有助于促进发展普惠金融

 ——生物识别技术作为促进普惠金融的工具具有很大的潜力,有助于为那些无法充分获得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便捷、可靠、可及的、可承受的和实用的金融服务。然而,生物识别技术不一定能独立解决所有普惠金融的挑战。政府在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利用生物识别技术促进普惠金融时,应该将消费者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其他相关问题都予以统筹考虑。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实际应用离不开各类政策的支持。当生物识别技术成为更广泛的普惠金融战略的一部分,且各国政府采取基于原则的、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时,该技术就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和影响。